乐山市调查取证公司讲述无结婚证有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2022年11月17日12:34:14调查取证300阅读模式

无结婚证有事实婚姻如何离婚?得平探长乐山市调查取证公司认为有事实婚姻无结婚证那么双方就不存在有婚姻的关系,这种情况双方的关系只能说是一种同居的关系,双方要分开也不能说是离婚用分手来形容更确切,要分手双方可以用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双方的问题,不用办离婚证的。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按照上述的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以下是得平探长乐山市调查取证公司整理的事实婚姻的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得平探长乐山市调查取证公司认为有事实的婚姻并不一定代表着双方就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对于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是不满足办离婚的条件,所以,男女双方就应该按流程来办理结婚证,如果双方离婚协商不好那么就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离婚,这样才能更好的公平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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