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证据取证注意开房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2021年10月11日12:09:23婚姻挽回1,770阅读模式

关于是否应该雇用“私人侦探”进行“民间取证”的问题,一般来说,“私人侦探”受雇用后,采取化装,跟踪,窃听,偷拍等手段收集证据很有效果,但理论界对这种行业的存在利弊有很大的争议,我国目前并没有赋予私人侦探以合法的身份,雇用“私人侦探”进行“民间取证”不宜提倡,除了私家侦探的介入,个案中,也有人以朋友的身份帮助受害方取证的,他们可能获取酬劳,也可能是义务协助,证据取得者婚姻的名称,身份并不重要,关键是取得证据的手段是否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规定,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录像也可以作为证据,它意味着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制的音像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除非这些资料的取得方法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或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偷离婚拍偷录合法化”,它能否作为证据,不在于它的私下性,秘密性,关键是它是否违反法律,公共利益等。

在对婚外情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是配偶的知情权与情人,同时也包括有婚外情一方的隐私权之间的冲突,隐私权指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任何人的个人隐私都必须限定在合法,合乎道德和社会需求的范围内,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不是绝对的,无原则的,对于任何违反婚外情调查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他人有权揭露和干预,从某种角度上讲,公民为维护个人权利的需要,在必要范围内了解他人隐私,不构成侵犯隐私权,同时,应当明确,侵犯隐私权和了解隐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意义上的侵权,必须具备侵权的法律要件,即有非法的行为,损害后果,以及非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单纯地了解他人的隐私,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随意加以扩散,宣扬或婚姻调查者用于其他非法用途,也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不能视为侵害隐私权。

首先,对于财产问题,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进行分配,在实践中,以平均分配为原则,所以你亲戚是可以拿到财产的。

其次,对于你亲戚可能有婚外情的行为是不是要少分财产或者不分财产的问题,我国法律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再次,开房记录的证据效力,最基本得有三性,即真实性,出轨关联性和合法性,开房记录属于个人隐私,非经合法程序和途径无法取得,如果在法庭上你亲戚的老婆不能证明其取得证据的合法性,该证据将被排除。

另外,如果通过不正当途径查开房记录,那么不光证据来源不合法,因为只有公安内部有权限的人才能拿到开房记录,这属于个人隐私,一经检举,公安涉及人员将被追责,如果造成了不利后果(如把开房记录上网公开等),属于侵犯隐私权,对方可以告其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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