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时,并不能全面地掌握和了解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对方的财产线索,会导致自己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失。所以得平探长今年也接到很多咨询问我婚姻律师能不能调查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后对方获得的财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此下列对方名下的财产都可以分割。离婚案件的调查取证是一件非常严肃、正规的事情,当事人可以通过律师和法院调查令来取证,比如:
如果想要知道对方有多少存款,可以告诉法官对方名下的银行卡号、开卡银行名称,向法官申请调查令去银行查对方的存款和流水;如果想要知道对方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社保信息,可以告知法官对方公司名称,申请调查令去社保局查询;如果想要知道对方名下的房产、车辆、公司等,也可以通过申请调查令的方式调查。
财产调查并不是难事,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这样在分割财产时,你才能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吃亏。这里的吃亏指的是离婚前很多人都会做财产转移的事情,觉得财产转移后,就能够让财产属于个人了,不再担心财产落入别人的手里。
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小心“偷鸡不成蚀把米”。婚姻法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发现,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时,一方为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均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另一方搜集到有效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后,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出示给法庭,要求对方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同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另一方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予以民事制裁。
婚姻律师能不能调查个人财产?当然可以。如果发现另一半开始有转移财产的迹象,一定要抓紧时间搜集证据,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