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的,肯定是由夫妻中的一方进行的,根据法律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婚外情调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离婚诉讼中证据的运用,在离婚诉讼中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哪些证据才有用,本文提供离婚诉讼证据的运用以及证据的准备。
(一)书证,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婚姻调查取证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形成链条,一起补强所要证明的事实,这样证明力增加,法院采信的机率也会增强。
(二)物证,由于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因此,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在诉讼当中,物证证实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
离婚案件中,民间调查机构通常可以提供两个方面的服务。
1,提供婚外情证据收集调查服务,民婚外情调查取证间调查机构以当事人的代理人身份,为当事人收集配偶的婚外情证据。
2,提供财产证据收集调查服务,民间调查机构可以为当事人收集调查自己配偶名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相关证据。
民间调查机构婚姻调查的方法和过程必须是合法的,否则收集到的证据将无法向法院提交或者被采信,破门而入,私闯民宅,拍人裸照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另外,私家侦探一概无用论,肯定是错误的,对私家侦探这一社会现象要有客观的分析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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