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得平律师几年前帮一位客户做了个离婚抚养费执行案,结果因男方现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且没有收入,法院最后终结执行。得到这样的结果,客户她很生气,在搁得平律师面前巴巴拉巴拉歇斯底里的抱怨,但抱怨现在也是无济于事。
本来离婚时男方经济条件也还不错,当时也明确提出孩子男方抚养且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自己的孩子凭什么给男人,难道让孩子叫别人妈妈?总之就是一千个一万个不答应。现在离婚后客户她既要上班又要带娃个人问题也因为身边带着一个小孩子无法顺利得到解决,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客户她是更加觉得自己带娃很不划算整日操碎了心,结果是自己过的不开心小孩也跟着受罪,成长的每天也不开心。
与此同时,搁得平律师另外一位客户这样吐槽:离婚时,男人拿一半房款走人,抚养费是一月一给,现在不给抚养费而且还在外面欠钱,想不通的是,离婚时为什么不可以拿他的一半房款折抵抚养费?更想不通的是,娃小现在自己辛苦把娃养大,他现在不养娃不出抚养费等他老了,娃还要给他支付赡养费养老,真的是:苍天无眼,没有道理可讲。
搁得平律师在这里先说说与抚养权抚养费有关的几个法律问题。
1、离婚时,如有孩子特别是孩子还小只有几周岁的,一般建议客户去法院诉讼,虽然刚开始麻烦,但是以后会省点事,不按时给抚养费直接去法院申请执行;因为离婚后如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给付抚养费时,只能重新去法院起诉,这个时候去起诉找不找得到对方都是个问题,尤其是那种户口不在同一个地方的,曾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例:女方是上海黄浦区的,男方是西藏桑珠孜区的,双方在广州认识在上海登记结婚并协议离婚的,离婚后,男方刚开始还按时给抚养费后来断断续续给再后来就不给就找不到人,这个时候想起诉才发现起诉困难重重,光立案都很麻烦,找不到人联系不上,就有可能要去被告户口所在地----西藏桑珠孜区。
2、男方离婚时拿一半房款走人,这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抚养费是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个是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参与的对象是原婚姻关系中的丈夫和妻子;一个是抚养费的给付,参与对象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和未成年的孩子,二者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当然男女双方离婚时,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孩子到18周岁时的抚养费也没问题,如果对方不同意,只愿意一月一支付、一季度一支付、年一支付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会发生什么事情谁也不知道,法院只能处理已经发生的具体问题。
搁得平律师在先前的文章中,阐明过一个观点:
有娃后,女人不要轻易离婚,如果离婚慎重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包括精神的、物质的)让孩子仍然能在安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如果自己心智不成熟、经济条件有限,娘家帮助不了就不如让男方抚养孩子。如果一旦决定抚养孩子,就要有“牺牲”自己的准备,就是不管对方给不给钱管不管孩子都与你无关,你是自己心甘情愿愿意靠自己的力量尽可能让孩子健康快乐长大;而不是因自己离婚,觉得离不开孩子把孩子当做情感的依靠,这样做其实也是很自私。诚然,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确实会遇到很多麻烦困难无助悲伤失望,但反过来想,陪孩子一起长大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生命体验,生活是不会辜负任何人的;至少,因为你要为孩子遮风挡雨,逼得自己去努力去坚强,能让自己在这个坚硬的社会里柔软的活着,这个过程虽然艰辛但也美好美妙。与其抱怨,不如面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以上就是搁得平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夫妻离婚抚养费支付的知识,通过以上知识相信您对此问题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搁得平律师,或者直接委托搁得平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